一、 104年所有場地預控資料於103年11月6日公告於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網站最新消息,網址:http//www.tms.taipei.gov.tw。
各借用單位請依協調結果,於103年11月30日前依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場地
借用程序上網登錄(未預控之場地將於103年12月1日起開放
一般民眾借用)。
二、 協調會議僅作預控,節用單位於活動前1個月,請依臺北
市政府體育局場地借用程序辦理借用,並繳交訂金及保證金
;未依規定辦理借用者,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將取消預控時段。
三、 場地借用後,倘因故取消或更改活動日期,應於賽前1個
月函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,無故且未來函取消累積達2次以上
者,當年度將全數取消借用,並於本年度暫停借用。
四、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所轄各場所(運動中心除外)場地費基準,
已公告於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網站,並自103年7月1日起生效,
104年度所有場館租借收費標準均依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