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9/18

有關本會教練、裁判相關換證規定Q&A 精選

1.我的證照到期了嗎

* 取得教練/裁判證照後,需於進行每年至少6小時之專業進修(增能)課程,4年累計48小時總專業進修(增能)課程時數,才能在證照效期屆滿前3至6個月向協會申請證照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。

根據本會(中華民國帆船協會)過去有關B、C級教練及A、B、C級裁判證照年限為4年,若4年內未能執法2次者,得再給予2年期限,故加起來總共有6年的有效期限。

依據教育部在107年5月28日頒佈之 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 以及 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

教練/裁判證有效期間為四年;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,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三個月前至六個月內之期間,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/裁判證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。

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三十日發布生效前,已依經本部備查之全國各運動協會建立教練/裁判制度實施相關規定,取得特定體育團體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或其他各級體育團體發給之各級教練/裁判證,於本辦法一百十一年一月十日修正施行後尚在有效期間者,其有效期間均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取得前項有效之各級教練/裁判證者,於前項有效期間內,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參加專業進修課程累計達四十八小時,並每年至少六小時者,得依原取得前項教練證之級別,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換發本辦法所定各級教練/裁判證。
 

2.A級教練證為體總發放,本來沒有效期的限制,新法頒布後,效期該如何界定?

雖然體總之前所發放的A級教練證沒有效期,但依據母法,107年起所有證照都有有效期限,也就是4年。且,109年開始正式實行了「辦理教練、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」,因此,體總建議協會從寬認定,以109年為基準開始算4年為有效期限。換句話說,所有A級教練證都將於113年到期,持有該證照的人必須在113年以前完成專業進修課程的相關規定,得以維持證照的效力,效期屆滿3個月至6個月再向本會申請換發新證。

3.107年、108年所考取的證照該怎麼維持證照的效力及如何計算進修課程的時數?

因母法頒布時間為107年,109年開始第一年的實施計畫,107年及108年的學員有進修課程的空窗期,故107年及108年的學員從考到證照開始的4年內補足48小時的進修課程即可,不受每年至少6小時的限制。
107年的學員必須在111年之前補足48小時的進修課程;108年的學員必須在112年補足48小時的進修課程,才能再向協會換發新證。
非這兩年的學員則必須依照母法及相關實施辦法辦理。

4.所有的裁判、教練證照的有效期限是多久?

4年。

5.如何維持我證照的效期?

依據「特定體育團體建立教練、裁判資格檢定管理辦法」(母法)第9條,內文規定教練證及裁判證的有效期間為4年;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(含增能講習會及實施計畫內所認定之課程)累計達48小時,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,於效期屆滿3個月至6個月內期間得向特定體育團體申請證照效期之展延,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。

6.若是第一年參加了12小時,但是第二年時數未達6小時,可不可以合併計算?

不行。依據規定,每年必須至少要參加6小時的進修課程,4年必須累計達48小時。

7.證照的展延可以展延多久?

若完成相關進修課程後,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。新的證照發放後,一樣要按照規定繼續進修課程。

8.相關進修課程從什麼時候可以開始上?

只要有開課,在考到證照日的翌日起就可以進行增能課程。例109年5月13日取得證照,109年5月14日就可以開始增能課程,並且在4年內完成相關時數規定。

9.現有的證照過期怎麼辦?

證照過期將由原級證照考取即可。例如:我有B級證照,過期、失效了,我從B級重新開始考取即可。

10.誰可以去上相關進修課程嗎?

上課身份沒有限制,進修課程不分A、B、C級學員都可以去上課。

11.考取證照多久後我才能再進階考取高一級的證照?

教練證

級別

參加資格

C

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,受運動帆船專業訓練,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。

(一)取得C級帆船教練證2年以上,具從事帆船教練實務工作經驗。

(二)曾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、亞洲運動會、帕拉林匹克運動會、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、世界運動會、世界單項運動正式錦標賽(該項目參加國家數需超過6國以上,並獲得前3)之帆船國家代表隊選手。

(三)具有帆船之職業運動員身分。

A

(一) 取得帆船B級教練證3年以上,具從事帆船教練實務工作經驗。

(二) 獲得21級以上國光體育獎章。

 

裁判證

級別

參加資格

C

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受運動帆船專業訓練,並熟悉帆船運動之競賽規則。

取得C級裁判證2年以上,從事帆船裁判實務工作經驗者,實際執法全國或國際性比賽2場次,且每場次不得請假超過全程1/3

A

取得B級裁判證3年以上,從事帆船裁判實務工作經驗者,實際執法全國或國際性比賽3場次,且每場次不得請假超過全程1/3

閱讀 6638 次數